居留指南
(一) 海外学生所持有效证件:留学生持护照,香港、澳门学生持港澳通行证,台湾学生持台胞证,华侨学生持中国护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及境外永久居住证明;
(二) 所有留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需购买“来华人员综合保险”,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保险办理电话:59731688/59731677,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00;
(三) 留学生和台湾学生报到后应在1个月内办理居留许可和签注手续;并将复印件交至海外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备案,电话:83911199
(1) 台湾学生在报到后1个月内须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申请办理多次出入境签注手续。具体办理参照“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须知”;
(2) 留学生在报到后1个月内须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申请办理外国留学生居留许可。具体办理参照“办理外国人员居留许可须知”;
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须知
台湾学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来大陆学习可申请签发一年多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来往大陆签注有效期不超过“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限,签注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1. 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须提交的相关材料:
①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可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网站下载)
②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原件
③ “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④ 1张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照片(白色或淡蓝色背景)
⑤ “录取通知书”
⑥ 首次在京申请居留签注的,提交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海淀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德政路10号,咨询电话82403675;58648744)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2、受理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 咨询电话:84020101
人工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至中午12:00下午13:00至下午16:30,语音咨询24小时服务
详情请登陆北京市公安局官方网站:
http://www.bjgaj.gov.cn/web/detail_getZwgkInfo_44421.html
办理外国留学人员居留许可须知
一、申请居留许可的对象:在本市学习的外国留学生。
二、申请居留许可的材料: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地派出所或旅店业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3、“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加盖学校印章(到海外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办理);
4、首次申请居留许可的留学生,须提供北京市检验检疫局体检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5、《录取通知书》
6、“外国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
注: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中国户口未注销或还具有中国国籍的外籍人员,应先办理注销户口或退籍手续后再申请签证。
三、申请签证的时限:
留学生在每年缴纳学费注册后方可申请办理居留许可或延期手续,申请居留许可延期时限应与缴纳学费时限相同;
四、受理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 咨询电话:84020101
人工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至中午12:00下午13:00至下午16:30,语音咨询24小时服务
详情请登陆北京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www.bjgaj.gov.cn/web/detail_getZwgkInfo_44643.html